關於溝通,我們的憲法說的第一件事是上帝溝通。 他傳達他的恩典,他傳達他的財物…… 它被傳達給該人(CFI 4)。 這也是EE在第15條中的原則:「……在這樣的靈性練習中,尋求神聖的旨意,造物主和主自己與靈性的人溝通自己,在他的愛和讚美中擁抱他,並以將來最能服務他的方式處理他,這是更適合和更好的。 正是神的這種溝通,以及這個人對神溝通的這種可用性,是屬靈生活的基礎。
上帝溝通
基督教是一神論宗教之一,但基督教信仰的特徵是,作為一神論者,它不是“一神論”。 基督教只承認一位神,但不承認一個單一的、孤獨的、自我內在的神。 基督教承認上帝是三個不同位格的完美共融,也就是說,他自己是交流者。
當我們被教導三位一體的教條時,我們被解釋過,也許我們已經忘記了,三位一體的“遊行”:聖子從父而生,聖靈從聖父和聖子而來。 他們向我們解釋,也許我們甚至祈禱過一次,三個不同的神聖位格之間的關係是如何發生的:完全的開放,接納和自我獨立,透明,完美的共融由此而生。 他們讓我們熟記三位一體內部關係的特徵:沒有融合,沒有吸收,沒有分離。
作者:Pilar de la Puerta FI